四万十市物价高涨对策事业所LED照明导入促进事业费补助金
实施机关四万十市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8日 (剩205天)
适用地区
高知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本补助金面向受物价高涨影响的四万十市内事业者,支持其将事业所既有照明更新为LED照明设备。制度通过补助设备购买和安装施工费用的一部分,帮助事业者维持经营、稳定管理,并同时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对象设备须为达到节能法相关顶跑者基准的LED照明;昼光色、昼白色、白色产品原则上需达到100流明/瓦以上,温白色、电球色产品需达到50流明/瓦以上。 ②申请对象为在四万十市内拥有事业所且无市税滞纳的事业者。以宗教活动或政治活动为主要目的者,以违反公序良俗为事业目的者,经营风俗营业或性风俗相关特殊营业者,被认为不适合作为交付对象的事业者,接受其他自治体等同类支援的事业者,以及市设施指定管理者不属于对象。总部在市外但在市内事业所实施项目的,也可以成为对象。 ③补助对象经费为在市内事业所安装、并供申请人事业使用的未使用、非租赁LED照明设备的购买费和安装施工费。项目必须是将既有非LED照明器具更新为LED照明。仅更换灯泡或荧光管、可搬式设备、新设或增设、专供居住用途设施的更新、申请前已经开工的工程均不属于对象。安装承包施工者还必须是在市内拥有总店、分店、营业所、事务所等据点的法人或个人事业主。 ④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三分之一,单一事业者、一次申请的上限为50万日元,未满1000日元部分舍去。补助对象经费总额需达到10万日元以上,原则上不能与使用国费的国家、县等其他补助金并用。申请受理期间为2026年5月1日8时30分至12月28日17时15分;如申请额超过预算,即使在期间内也会停止受理。实绩报告须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或2027年1月29日二者较早日期前提交。
标签
制造业建设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服务旅游・住宿运输・物流・邮政不动产・租赁专业・技术服务生活相关・娱乐医疗业介护・福祉教育・学习支援农林水产业其他服务业其他设备投资节能・脱碳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