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适用

卫生、劳动和福利部: " 直接支助补助金 "

实施机关厚生労働省
上限金额
¥770,000,000
补助率
8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适用地区
全国适用
47 个都道府县

概要

该补助金针对因经济衰退而需要裁员或业务缩减的企业,对其支付的再就业支持服务费用进行补助。该制度旨在通过专业再就业支持机构帮助员工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 任何规模的企业只要因业务收缩或停业面临员工离职都可申请。 补助覆盖再就业支持公司的委托费用的部分成本,具体补助上限额根据受影响员工数量而定,补助比例和补助对象经费范围遵循厚生劳动省的标准规定。 主要申请条件包括企业必须有确实的业务缩减或停业计划,且离职员工在离职前需维持一定期限的雇用状态。 建议企业在申请前主动咨询职业培训机构或再就业支持专业机构,以确保符合所有资格要求。

标签

雇用・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