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人才培养支持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宮崎県商工観光労働部企業振興課先端技術産業推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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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1,000,000
适用地区
宮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本补助金由宫崎县实施,旨在确保和培养县内半导体相关产业人才,支持县内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作为课程一环开展的半导体人才培养相关事业。制度通过补助讲座、实习、研修、参观等与半导体人才培养相关的活动费用,帮助教育机构更容易开展面向半导体产业的人才培养项目。 补助对象为学校教育法第1条规定学校中的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且必须位于宫崎县内。申请者还需要无县税欠缴;属于个人住民税特别征收义务者的法人需已实施特别征收或承诺开始实施;事业实施主体成员等不得属于暴力团、暴力团员或与其有密切关系;并且不得属于知事认为不适合补助的对象。 补助对象事业是大学等作为课程一环实施的半导体人才培养事业及相关事业。补助对象经费包括讲师谢金、讲师旅费、会场租借费、巴士租借费、消耗品费,以及知事认为适当的其他经费。申请时需提交补助金等交付申请书、事业计划书、收支预算书、县税无欠缴纳税证明、个人住民税特别征收实施确认或开始誓约书、誓约书等材料。 补助率为定额,每个事业补助上限为100万日元,不满1000日元的尾数舍去。预算额为150万日元以内,申请为随时受理,达到预算上限即停止受理,因此官方未公布固定申请截止日。事业实施期间为交付决定日至2027年3月31日。事业完成后30日内或交付决定翌年度4月20日较早日期前需提交实绩报告,账簿和证明文件需保存5年。
标签
教育・学习支援制造业信息服务・软件其他服务业雇用・人才培养地区活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