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市,千叶县:中小企业节能设备推广补助金(FY2019).
实施机关千葉市環境局環境保全部脱炭素推進課
上限金额
¥25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15日 (剩191天)
适用地区
千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本项目是千叶县千叶市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省能源设备导入促进补助金,旨在支持企业采购和安装节能设备以降低运营成本。 申请者限于在千叶市内有事业所的中小企业,具体限制因业种而异(制造业/建设业:资本金3亿日元或员工300人以下;批发业:1亿日元或100人以下;零售/服务业:5000万日元或50-100人以下)。 补助对象为LED照明、空调、冷藏设备、锅炉等省能源设备的导入费用,补助率约2/3,具体补助上限根据设备种类而定,通常在数十万至数百万日元范围内。 申请需提交由能源管理师或建筑师出具的省能源诊断和实施计划书,必须在令和8年度募集期限前完成申请手续。 采用高效能设备、同时更新多套设备或明确显示CO2削减效果的企业可获得额外支持,建议尽早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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