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县中小企业及其他下一批汽车设备补助金
实施机关千葉県 環境生活部 温暖化対策推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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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850,000
补助率
1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5日 (剩272天)
适用地区
千葉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企业概况:对千叶县中小公司等下一代汽车设备的补助金,是一种支持中小公司,个体企业主,创始人和协会去碳化的制度. 目标是通过利用电池、燃料供应设施、V2H充电和放电设施、外部供电系统、太阳能汽车港口和外部电动车辆,促进资本投资,从而使用可再生能源,改善商业场所的防灾能力。 2 主题: 目标是一家租赁公司,为在省内开展商业活动的中小企业等提供设施。 我国拥有制造业和建筑业企业,资本不足3亿日元或职工,批发不足1亿日元或职工不足1亿日元,零售额不足5亿日元或不足5亿日元,服务业务不足5亿日元或不足5亿日元. 企业也必须不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作为宗教活动或政治活动的主要目的. 3 辅助开支和辅助内容: 在设备购置费用中,为了配置太阳能汽车港的车体和设备,可以对外供应的必要设备费用,设备和电动车辆是车辆的价格. 过高或通用的设备,如安装工程费用,搬运费用,转移费用,处置费用,普通临时费用,消费税等,不包括在内. 一般来说,安装太阳能设备是完成业务所必需的。 太阳能汽车港口拟在停车场新建. 4 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应用点:电池,燃料供应设备,V2H,外部供电在辅助支出的1/10范围内,每个设施限50万日元. 太阳能汽车港每个办公室或办公室不足1/6,500,000日元. 这一数额不超过每台外部供电电动车辆100万千瓦时的CEV补助金。 设备申请将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2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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