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九州市】爸爸育儿假・育儿短时工作首位者支援奖励金
概要
本奖励金是北九州市于令和7年(2025年)6月20日施行的市独自制度,目的是促进市内民营中小企业男性劳动者取得育儿休假及育儿短时间工作,推动构筑人人都易于兼顾工作与家庭的职场环境。当企业内首位男性员工取得育儿休假或育儿短时间工作时,向该企业一次性发放定额10万日元,借此从企业现场推动男性育儿参与。 对象事业者须在北九州市内拥有本社或主要事务所,符合别表第1所列中小企业等定义(按行业分类资本金及常雇用人数上限不同,如制造、建设、运输业为资本金3億日元以下或常雇300人以下),已按雇用保险法第7条办理届出,无育儿介护休业法及劳动基准法等重大违反,不属于风俗营业及性风俗关联特殊营业,与暴力团无关联,无市税滞纳等市债务不履行,且在就业规则等中已规定育儿休业或育儿短时间工作制度,并同意将制度取得状况等报告书内容由市公开。对象劳动者须为雇用保险被保险者的男性,是该事业者首位的男性育休或育短取得者,于市内事业所勤务,且复职后/育短开始后从前様に继续勤务。 奖励金为定额方式(非经费补贴),交付额每事业者10万日元。育休一档:对3歳未满子女自令和7年4月1日以降合计14日以上育休;育短一档:对小学就学前子女自令和8年4月1日以降连续28日以上育短。育休奖励金与育短奖励金各限交付1回。资金用途较自由:本人/同事手当、代替要員確保、福利厚生、事業費充当均可,但需在問卷中填写预定用途。 申请须在对象劳动者开始育休或育短前,以样式第1号申请书加别表第2书类向市长提出,可电子申请;交付决定后,自起算日(复职日或育短开始后28日经过日)起20日内或所在年度3月31日早者,提交样式第3号实绩报告书及别表第3书类(含出勤簿、賃金台帳、市税滞納無証明、振込口座写し、制度取得状況等报告書 様式第3号別紙)。申请要点:确认全法人范围内首位男性取得者、就业规则已规定相关制度、雇用保险加入中、市税无滞纳、同意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