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九州市生产力提升与加薪支援补助金(令和8年度·延期)
实施机关北九州市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2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5日 (剩272天)
适用地区
福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北九州市生产力提升与加薪支援补助金面向已获厚生劳动省「业务改善助成金」(国家最低工资提升支援补助金)交付决定的市内中小企业,由北九州市在预算范围内进行上乘叠加补助。同时另设「北九州市生产力提升与加薪奖励金」,对将事业场最低时薪上调70日元以上的事业者,按加薪劳动者人数×10万日元(最多5人=50万日元)发放。 ②对象者:在北九州市内设有事业场的中小企业,须在令和7年4月1日以后获福冈劳动局业务改善助成金交付决定通知,并在令和9年2月28日前获交付额确定通知。须遵守劳动基准法等劳动关系法令;过去3年内无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助成金的不正领取行为;不属于风俗营业及暴力团相关;无市税滞纳。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为业务改善助成金对象经费的已支出额(设备投资、咨询等),补助率为10分之2(20%)。但当国家与市的补助合计超过对象经费已支出额的95%时,补助率减至10分之1.5。金额千日元以下端数舍去。另设奖励金:每加薪1名劳动者10万日元,最多5人。 ④补助率·上限·进度·申请要点:补助上限额为业务改善助成金助成上限额的10分之2(见官方「补助上限额早见表」)。申请截止令和9年3月5日。需提交补助金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申请总括表(样式第2号)、照会同意书·回答同意书(样式第6·7号)、助成金交付额确定及支给决定通知书复印件、事业实施结果报告书一式、加薪证明书面(工资台账等)、设备投资内容证明(送货单·照片)等。可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申请。账簿须保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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