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九州市中小企业3E-Action(创能・节能・储能)支援事业(令和8年度)

实施机关北九州市 環境局グリーン成長推進部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導入推進課/北九州商工会議所専門相談センタ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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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6,000,000
补助率
33%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7月15日 (剩39天)
适用地区
福岡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北九州市为推动脱碳社会,对在市内事业所引入自家消费型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小型风力发电设备、蓄电池、最先进节能设备、电动车(EV・PHV・PHEV)及V2H充放电器或充电器的中小企业,利用国家「物价高涨应对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补助部分费用。受理事务由北九州商工会议所专门相谈中心办理。 ②对象者:在北九州市内有事业所、未拖欠市税且符合以下任一项的事业者:(1)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规定的中小企业者(含个人事业主,「视为大企业」除外);(2)市长认可的中小企业团体;(3)市长认可的商店街振兴组合及其联合会;(4)市长认可的法人税法第2条第6号规定的法人(医疗法人、社会福祉法人等)。需符合北九州市暴力团排除条例。 ③补助对象经费・内容:(A)再生能源100%电力相关设备(自家消费型太阳能发电・小型风力・蓄电池)的设置;(B)达成「领跑者基准」等节能设备(高效空调、商用热水器、高效锅炉含木质生物质锅炉、变压器、冷冻冷藏设备、LED照明〔限高天井等HID灯更新〕、热电联产、遮热涂料、节水马桶、双层窗、隔热材等)的设置;(C)电动车与V2H充放电器・充电器组合导入或单独导入V2H设备。生产设备原则上不在对象内。交付决定前已开工(签约・发包等)的事业不予补助。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A)太阳能按变压器输出每1kW补助7万日元以内;小型风力・蓄电池为对象经费1/3以内。(B)对象经费合计的1/3以内。(C)电动车・V2H充放电器各上限40万日元;充电器急速40万・普通20万(电动车类可与国等补助金并用)。合计下限50万・上限500万日元,太阳能与蓄电池组合导入时上限600万日元。小规模企业无下限。申请期间:令和8年5月11日至7月15日17时必达。交付决定:9月上旬预定。事业实施期间:交付决定后〜令和9年2月26日。实绩报告截止:事业完成后20日内或令和9年2月26日中较早者。事业完成翌年度末前须每年提交节能活动实绩报告书(第11号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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