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森纳马市海外市场开发支助项目

实施机关気仙沼市 産業部 産業戦略課 物産振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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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宮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1 商业纲要:Kesennuma海外销售渠道发展支助商业补助金是支持海外出口倡议和通过海外市场发展促进当地外向的系统。 我们支持基于2019年4月1日实施的赠款准则的出口和海外销售渠道。 2 主题:目标是指在该市设有办公室或工厂的商业经营者,包括公司,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该组织假定代表及大会的管理方法按规则规定. 此外,还需要接受JETRO,JICA,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等公共支持组织的支持,每次支出均超过10万日元,没有城市税收等. 若您从国家、省或其他组织获得相同费用的补助金,则不包括在内。 3 补助金支出: 海外市场发展所需的支出,包括专家费、旅费、展览费、展览装饰费、建筑费、交通费、广告费、口译和笔译费、认证费、产品开发费、包装制作费和跨界欧共体场地的建造费。 旅行费用以海外旅行和住宿费用为条件,但机票和住宿费用仅限于两人,机票没有资格享受膳食和饮料费用. 消费税等不包括增值税. 4点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和应用: 辅助费率不足辅助支出的1秒,辅助费率上限为50万日元. 每个企业每年的补助金最多一次。 申请将不时受理,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的费用为辅助性费用,因此在作出补助决定前必须避免准备和购票,并预留一定幅度的申请. 提交申请表,经营计划,预算报表,税务凭证,公共支持组织支持证明,业务概览材料,簿记等,并提交证明业务完成后执行的文件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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