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收入保险制度加入促进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出水市 農政畜産課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16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30年3月31日 (剩1394天)
适用地区
鹿児島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 事业概要:出水市对首次加入农业经营收入保险所需费用的一部分进行补助。收入保险覆盖全部农产品,对自然灾害减产、价格下跌、疾病或受伤、无法播种、仓库受灾、交易对象倒闭等农业者自身努力难以避免的收入减少进行补偿。该补助用于稳定农业经营,实施期间为令和7年度至令和11年度,最长支持3年。 ② 对象者:对象是在出水市内有住所的个人,或在市内设有主要事务所的法人;同时必须是新加入收入保险者,并且没有税款滞纳。收入保险本身面向进行青色申告的农业者,包括个人和法人;保险期间前一年有1年分青色申告实绩即可加入。与农业共济、收入减少影响缓和交付金、蔬菜价格安定制度等类似制度原则上需要择一加入。 ③ 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补助对象经费是新加入收入保险时的挂捨保险费部分。补助额按对象经费乘以年度补助率计算,未满1,000日元的尾数舍去。收入保险加入材料通常包括加入申请书、农业经营计划、过去农业收入金额申告书、青色申告决算书等税务资料副本,补助申请资料则应按NOSAI窗口要求准备,避免因资料不足影响代理手续。 ④ 补助率、上限和申请要点:加入第1年补助率为1/2以内,上限160,000日元;第2和第3年补助率为1/3以内,上限100,000日元。补助金申请、请求及领取等手续由鹿儿岛县农业共济组合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申请资料提交至北萨支所出水事务所。 申请前也应确认加入年次、保险费金额和是否属于新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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