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铃鹿市创业促进补助金

实施机关三重県 鈴鹿市 産業振興部 商業振興課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三重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 铃鹿市创业促进补助金面向在铃鹿市新创业的个人,对创业日1年前至创业日期间发生的物品纳入、委托业务、工事完了相关初期经费予以补助。 ②对象者: 同时满足以下(详细条件请参照公募要领)的个人: (1) 市内有住民登记,未经营事业且新规创业;(2) 创业1年以内(除农林渔等1次产业、金融、保险业);(3) 持有「特定创业支援等事业受援证明」等。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 补助对象经费为创业日1年前至创业日发生的物品纳入、委托业务、工事完了的初期经费中符合条件者。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及申请要点: 补助率为对象经费2分之1以内,补助上限额30万日元。预算范围内先着顺。详情参照铃鹿市公式ウエブサイト(页面编号1014188)。咨询: 铃鹿市产业振兴部商业振兴课 TEL: 059-382-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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