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峡南地区魅力提升事业补助金

实施机关富士川地域観光振興協議会(事務局:峡南広域行政組合/補助金窓口:山梨県観光文化・スポーツ部観光地経営支援グループ)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45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8月28日 (剩77天)
适用地区
山梨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由富士川地区观光振兴协议会实施,旨在推进《峡南地区观光振兴战略》所示将来目标像,通过支援活用峡南地区资源的观光商品开发・改良,提升销售额及观光客数。「开发」指制作尚未上市的观光商品,「改良」指对既存商品进行深化和改善以打磨为更佳商品。在地区主题概念「HEALING in FUJI VALLEY」之下,最大限度活用峡南地区的自然・产业・历史文化・信仰・食等资源,开发改良着陆型旅行商品、住宿计划、体验内容、土产品等,并同时提供伴走型咨询支援。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1)申请者(任意团体含构成事业者)在峡南地区(市川三郷町・早川町・身延町・南部町・富士川町)拥有活动据点;或(2)申请者与峡南地区据点事业者合作开发涉及峡南的商品;且(3)有明确销售计画及数值目标,事业终了后仍意愿以收益事业方式持续销售;(5)事业终了后能在协议会主页及成果报告会等公开报告成果;(6)能配合事后跟进调查;(7)任意团体须有规约且有会计组织;(8)申请内容未被其他公共机关等补助事业采纳;(9)不违反法令公序良俗;(10)不在公司更生・民事再生手续中;(11)非暴力团员等;(12)协议会认定不适当的事由不存在。过去协议会R6/R7补助同一・类似事业的实施亦不在对象内。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需同时满足:①使用目的与本事业明确特定;②由交付决定日以后的契约・订货发生;③可由证据书类等确认金额・支付。具体涵盖需用费(试制材料购入费・消耗品费等)、役务费(通信运搬料・保险料等)、使用料及租赁料、委托料(宣传费・商品标签设计费等),及会长认可的其他经费(讲师谢礼、监测tour的观光设施体验费等)。但宣传费须低于事业费全体的1/2。备品购入费、建筑物建设・改修费、土地取得费、补助事业者人件费・房租・水电费等经常性经费、事业终了后销售费、转账手续费、宗教・政治活动费等不在对象内。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2/3以内,补助限额450千日元(45万日元)。预定采纳10件(峡南5町各2件)。受付期间:第一期 令和8年5月1日〜5月29日(17时必送达),第二期 令和8年6月19日〜7月17日,第三期 令和8年8月7日〜8月28日(第二期以降视采纳状况可能不实施)。实绩报告书提交期限:令和9年2月12日(星期五)。提交文件:①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②事业概要图(样式第1号の1)、③事业企画书【开发型】(样式第1号の2)或④【改良型】(样式第1号の3)、⑤收支预算书(样式第1号の4)、⑥誓约书(样式第1号の5)、⑦公司介绍/宣传册、⑧登记事项证明书・章程・规约等、⑨其他相关书类(任意)。提交方式:山梨县观光文化・スポーツ部观光地经营支援グループ持参或邮送;样式①〜⑤同时以电子档邮寄。10万日元以上契约在实绩报告时需2社以上报价。咨询:山梨县补助金窗口 055-223-1573;伴走支援由日本交通公社 kyonan@jtb.or.jp(令和8年5月1日〜令和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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