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 墨田区数字技术活用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墨田区産業観光部経営支援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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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75%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30日 (剩177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为令和8年度(2026年度)墨田区数字技术活用支援补助金,由墨田区产业观光部经营支援科实施。目的是支持墨田区内中小企业为提升业务效率与生产力而推进业务数字化,对相关经费予以补助。申请前必须先到「墨田商业支援中心(すみだビジネスサポートセンター)」进行事前咨询(采预约制),事业计划书(第2号様式)的制作必须在事前咨询的伴走支援下完成。 ②对象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件: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所定的中小企业者;在墨田区内拥有1年以上主要事业所(法人须本店登记地与事业实态均在区内,个人事业主须事业所所在地与事业实态均在区内);未滞纳特别区民税(法人为法人都民税);非墨田区暴力团排除条例所定的暴力团关系者;未从事《风俗营业等的规制及业务的适正化法律》规定的营业。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事业必须运用数字技术,针对自家内部既有业务流程的全部或一部进行「新规」导入,并能够展现申请前后的改善效果。所导入的数字技术须为申请日起过去5年内发售或版本升级的既有商品。可补助经费包括:软件・云端服务・硬件购入费、利用费・维运费、导入・设定・客制化费、技术指导费、研习费。不可补助:安全软件、通用文书软件、通用事务机器(PC/平板/打印机等)、二手品、EC网站・主页新建或改修费、通信费、消费税相当分、已受其他补助的经费。 ④补助率・上限・时程・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3/4,上限50万日元(千日元以下舍去、下限5万日元)。受理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周三)至令和8年11月30日(周一)17时为止(必送达),但区预算用罄时即终止受理。实绩报告书须于令和9年2月19日(周五)前提交。每件50万日元超(含税)的发注原则上须取得2家以上估价单;交付决定日之前的发注・契约・支付不予对象化;同一年度内每位事业者仅得申请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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