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人才培育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鯖江市 産業振興課
上限金额
¥1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26日 (剩265天)
适用地区
福井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制度由福井县鲭江市为支持市内中小企业的人才培育,对员工参加公共培训研讨会的相关费用提供部分补助。令和8年度的申请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2026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6日(2027年2月26日),必须在事业开始前提出申请。所属部门为鲭江市产业振兴课产业振兴小组。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在市内拥有主要营业地的中小企业」,涵盖法人(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等)、团体、个人事业主。法人需提交章程,团体需提交团体规约或登记事项证明书,并需提交完纳证明书原件,即不得有市町村税滞纳。同一研讨会的申请人数上限为3人。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为「受讲料、教材费」,全部按税抜(不含税)计算。研讨会须为国家、福井县、福井产业支援中心等公共机构实施的项目。需提交样式第1号交付申请书、样式第2号事业计划书、人材育成计画书、样式第3号收支预算书,并附明示研修内容的资料(课程表、宣传册等)。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1/2以内,补助金额上限10万日元(千日元未满切舍)。流程:(1)提交必要书类(补助金交付申请书、定款或团体规约、完纳证明书原件、事业计划书、人材育成计画书、收支预算书、见积书、研修内容资料);(2)书面审查后由鲭江市发出「补助金等交付指令书」通知;(3)事业结束后提交实绩报告书(实绩报告书、补助金交付请求书(市样式)、受讲证明书、其他附件);(4)实绩报告审查后将补助金汇入指定金融机构账户。整套样式以Excel形式在鲭江市官网下载,申请人需要在事业(受讲)开始前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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