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青森创业支援事业费补助金
实施机关公益財団法人21あおもり産業総合支援センター 総合支援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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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2,0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剩24天)
适用地区
青森県
单一地区
概要
这一补助金是雷瓦八年的支持系统,通过向奥莫里省迁移和定居,或通过促进该省青年和女性居民的创业,实现这一补助金。 企业承继和第二建立利用社会商业领域的数字技术解决本地问题,或利用高附加值工业领域的数字技术进行企业承继和第二建立,如Soc5.0 5.0. 目标个人是符合共同要求的个人,属于正义联盟转会基金会、青年和已建立的基金会,以及支持妇女成立的挑战。 要求您自申请之日起在Aomori县居住5年以上,从国家拨款、注册或开业通知之日起在Aomori县注册和成立公司,而不是反社会势力。 以企业形式申请的,为代表. 补助金的Exps是开办企业直接要求的,可以凭辅助经营期间已经支付的证明文件确认. 例子包括劳动成本,商店借款,设备成本,原材料成本,借款,知识产权相关支出,货币,旅行支出,营销研究支出,公关支出,超额支出. 成本,委托支出等. 不当开支不适用于购买旧货、房地产和车辆、多用途计算机、其他补助金和公共资金。 辅助费率不足辅助费用的一半,辅助费率上限为200万日元. 申请期限为2026年5月11日至17年6月30日. 将以电子邮件或手方式提交。 营业期间为赠款决定之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在报告成功,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金,业务完成后进行赠款确认,故必须计划在此期间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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