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波佐见町经营强化支援补助金

实施机关波佐見町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300,000
补助率
5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長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补助金为波佐见町独自的经营支援补助制度,目的是为了振兴町内的中小企业·小规模事业者等,对事业者经营强化的创意工夫取组所需费用的一部分予以补助。涵盖数字技术导入、新商品·新服务开发、设计性提升、产业观光·教育、再生利用、展会出展等多种事业类型的通用型补助金,后押町内中小企业者·小规模事业者·个人事业主面向经营强化的挑战性取组。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波佐见町内有事业所的事业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件:(1)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各号规定的中小企业者或同条第5项的小规模企业者(含个人事业主);(2)前年度1月1日时点正在经营事业且今后有事业继续意思;(3)创业起经过5年以上且既存事业稳定经营;(4)原则町税等全部完纳;(5)与暴力团等反社会势力无关系;(6)非社会通念上不适当者。町出资的法人及宗教法人除外。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事业为7类型:①数字技术·高性能机器导入等事业、②新商品·新服务开发事业、③设计性·艺术性提升事业、④产业观光·产业教育事业、⑤再生利用魅力提升事业、⑥展会出展事业、⑦其他町长认可事业。补助对象经费有①备品·机械装置等购入费(非汎用性高品)、②系统导入费、③广报宣传费、④赁借料、⑤建筑物改修费、⑥委托·外注费、⑦其他。全国商工会联合会的小规模事业者持续化补助金或同主旨补助金已采择事业、域内多中小企业通常实施事业不属对象。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为补助对象经费的2分の1以内,1事业者每项上限30万日元(1,000日元未满切舍)。1事业者1回为限。实施期间为交付决定日至事业完了日或当年度的3月31日。要纲令和7年5月28日施行。提出书类有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收支预算书(样式第2号)、见积书写し、事业活动确认书类写し、誓约事项记载。申请可向役场所管课窗口持参、邮寄或邮件送信。实绩报告须于3月31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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