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工厂品牌培育事业提案募集
概要
①事业概要:新潟县工厂品牌培育事业补助金旨在帮助县内产地企业从以企业间交易为中心、较为被动的经营模式,转向能够直接面向消费者诉求和销售的经营模式,并持续提高附加价值。补助对象是以外部专业人才或异业种合作为契机,从品牌战略制定到商品开发、销售渠道开拓一体推进的工厂品牌创建或再品牌化等项目。制度所说的地场产业,是根植于新潟县历史、风土和经营资源的中小企业群,补助事业原则上面向这些企业群在县内生产、加工的矿工业产品相关项目。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在新潟县内设有总部、从事县内地场产业相关矿工业产品生产的中小企业者和品牌统括者组成的三者以上企业集团。官方页面说明为两者以上中小企业者加一名品牌统括者的组合。品牌统括者负责从品牌概念、销售战略企划等方面统筹整个工厂品牌,可以是设计师、具有企业品牌塑造经验的企业,也可以是零售、批发、广告等异业种主体。暴力团、暴力团员及与其存在社会上应受谴责关系的主体不能申请。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对象项目是工厂品牌构建企业将外部专业人才等置于品牌战略构建的统括位置,在企划品牌概念和销售战略的基础上,与产地内企业或异业种企业合作,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整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体制,引入新的销售方法,并通过一体化实施提升企业持续利润率的取组。构建自社销售体制是必需条件,例如自社EC网站等。补助对象经费包括谢金、旅费、会场租借费、会场整备费、通信搬运费、印刷装订费、试作和改良费、委托费、取得价格5万日元以内的消耗品费、设备备品租借费以及经事前协商认可的其他必要经费。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和申请重点:补助率为二分之一以内,补助限度额为每件3,000千日元,即300万日元。官方页面确认公募期间为2026年4月1日至预算用完为止,补助事业实施期间为交付决定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交付决定日前已经着手的事业不属于补助对象。提案时需先向新潟县联系说明事业概要,经过听取后提交事业计划书等资料。审查关注目标利益率等目标、事业必要性、自走性、将来性、取组内容和达成目的的设计、对产地和事业者的波及效果,以及参加事业者是否作出伙伴关系构建宣言等加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