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大分市中小企业者经营力强化促进补助金(事业承继等支援事业)
实施机关大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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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金额
¥5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大分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本制度是大分市中小企业者经营力强化促进补助金中的事业承继等支援事业。其目的在于支持市内中小企业解决后继者问题,通过推动事业承继和M&A买卖,强化事业持续能力、竞争力和经营基础。补助对象事业限定为在支援机构支持下实施的事业承继或M&A买卖。 ②对象者:申请人为转让方时,须为中小企业者;个人须在大分市内有住所及事业所,法人须在市内有总部、支店等,并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申请人为受让方时,可以是中小企业者或非中小企业者的个人,但须在实绩报告日之前预计具备市内总部、支店、住所或事业所等条件。非中小企业者个人实施M&A买卖时,还须是大分县后继者人才银行的登记者。 ③补助对象经费和内容:补助对象为事业承继或M&A买卖中委托专业事业者发生的费用。包括初期诊断、咨询、企业概要书制作、事业承继计划或M&A计划制作、企业价值及转让价格评估、受让价格评估、尽职调查、事业转让合同、股份转让合同、持分转让合同制作、M&A仲介手续费、匹配登记费、伴随承继或M&A的法人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制作费用,以及相关着手金。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和申请要点:补助率为三分之二,同一年度内每一补助对象者可获得的事业承继等支援事业补助金额上限为50万日元。申请时间为事业着手前,需提交交付申请书、事业计划书、事业承继等支援确认书、收支预算书、市税完纳证明等。完工后需提交实绩报告书、委托合同等复印件、经营权利转移完成证明等;受让方还须在补助决定年度起3个年度内,于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交取组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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