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项目概要:本补助金是为促进德岛县内企业等确保具有高度专业性的人才,并推动县外人才向德岛县的UIJ Turn(回归与迁入)而设立的制度,由德岛县知事在预算范围内予以交付。具体而言,针对事业者新规正式雇用县外的Professional人才(专业人才),或接受其以试用就业(お試し就業)形式开展工作的情形,对其支付的人才介绍手续费予以部分补助,从而扩大企业与人才的匹配机会,促进Professional人才的确保以及来自都市圏等地区的人才回流至德岛县。该补助金以企业与人才之间的有效对接为核心,最终目标是通过外部专业人才的引进,强化德岛县内企业的经营能力与成长潜力,进而推动地方人口回流与产业升级。 ②适用对象:补助对象事业者为与Professional人才缔结正式雇用合同或试用就业接收合同的事业者,并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件:(1)属于「别表2」所列的中小企业等或中小企业团体;(2)在德岛县内拥有本店或主要事务所;(3)为雇用保险适用事业所的事业主;(4)县税及国税均无未缴情况;(5)自雇用开始日的前一日起向前回溯6个月以内,未因事业者方面原因实施过解雇或不续聘(雇い止め);(6)不属于暴力团及其相关人员。Professional人才方面,须属于「别表1」所列5大类(经营改革、生产性提升、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新事业·新销售开拓、其他)之一,原则上须为德岛县外居住者,且因就业开始而迁入德岛县内。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经费为人才介绍手续费。具体指事业者向有偿民间人才介绍事业者等(仅限于已在「德岛县Professional人才战略据点」登录的事业者)支付的人才介绍手续费(不含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额)。所聘用Professional人才所从事的业务,必须是能够发挥其Professional人才知见与Know-how(专门技术诀窍),有助于解决企业课题的业务(仅照手册执行的定型业务或单纯作业不属于对象)。此外,事业者与母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转职等亦不属于补助对象;事业者役员(董监高)的3亲等以内亲族同样不属于补助对象。通过此条款,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实质性的外部专业人才引进,而非企业集团内部或亲属间的形式上调动。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的1/2以内,补助金交付限度额为每人80万日元,原则上每个事业者限补助1人。交付申请受理期间为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9年2月26日(须于雇用开始之日起30日以内提交申请,预算用尽即截止受理)。提交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当面递交或邮寄。实绩报告须在补助事业完成之日起30日以内,或令和9年3月31日两者之中较早者之前提交。状況报告须在补助事业完成1年后,或Professional人才退职时提交。相关申请书类须保存5年。申请时务必确认人才介绍机构是否已在「德岛县Professional人才战略据点」登录,并提前与据点工作人员协商,以确保流程合规与资料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