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7年度东京都新人护理人员培训事业费补助金
概要
①事业概要:令和7年度东京都新人护理人员培训事业费补助金由东京都保健医疗局医疗政策部医疗人才课主管,对都内医院等机构为新入职护理人员(含保健师、助产师、护士及准护士)开展基础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所产生的经费给予补助。依据《东京都新人看护职员研修事业费补助金交付要纲》(平成22年12月10日制定,平成26年最新修订),旨在促进新人护理人员培训体系建设,提升护理质量并防止新人早期离职。事业自平成22年度开始实施。 ②对象者:补助对象为东京都内雇用新人护理人员的医院等机构(依据《护士等人才确保促进法》第2条第2项规定的医院等),但国立医院和国立高度专门医疗研究中心除外。新人护理人员指取得执照后首次就业的保健师、助产师、护士及准护士。 ③补助对象经费与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事业分两类:(1)新人看护职员研修事业,按厚生劳动省《新人看护职员研修指南》开展,包括构建支援体制、明确组织内研修责任者・教育担当者・实地指导者角色、设定到达目标并制定研修计划等;(2)医疗机关受入研修事业,由实施(1)事业的医院公开其培训内容并通过公募接收其他机构的新人护理人员,需多月持续开展。对象经费包括研修责任者经费(酬金、人件费、津贴)、奖励费、旅费、需用费(消耗品・印刷・会议・图书)、使用料及租赁费、役务费(通信运输・杂务)、备品购入费、外派代替人员工资及教育担当者经费等。 ④补助率・上限・时间表・申请要点:补助率统一为1/2。基准额按培训内容和人数分级:新人1人为44万円,含保健师或助产师研修为58.6万円;2人以上为63万円,含上述任一研修为77.6万円,两者皆含为92.2万円。教育担当者经费按每5人21.5万円(最多70人)。医疗机关受入研修按受入人数从11.3万円(5人未満)到113.2万円(20人以上),超过20人每多1人加4.5万円(上限30人)。补助金额为基准额与实际支出的较小值乘以补助率。交付申请使用别记第1号样式向知事提交,实绩报告用第2号样式,消费税仕入控除税额报告用第3号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