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事业概要:本制度由丰田市政府对市内中小企业者向金融机构借入符合条件的融资资金时,一次性向爱知县信用保证协会缴纳的信用保证费予以补助,以支援资金周转、振兴本市工商业(《丰田市信用保证费补助金交付要纲》第1条·第3条)。涵盖融资类别包括:小规模企业等振兴资金、丰田市工商业者事业资金、经济环境适应资金(创业等支援·事业承继·灾害对应)以及安全网2号·4号认定相关融资资金,共7类。 ②对象者:在丰田市内拥有住所(法人为总店所在地)及营业所、属于爱知县信用保证协会保证对象、并从别表第1所列指定金融机构(三菱UFJ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十六银行、冈崎信用金库、丰田信用金库等12家)借入对象融资资金的中小企业者。须同时满足13项要件,包括:役员·使用人无暴力团关系;在市内运用融资资金;一次性缴付信用保证费;未拖欠丰田市税等。 ③补助对象经费·补助内容:补助对象为对象融资资金所对应、一次性缴付的信用保证费。先按「对象融资比例」=(融资额A−借换资金B)/A(百分比小数点第2位以下舍去)乘以一次缴付保证费D得出「补助对象保证费额E」,再乘以补助率得出补助金额。既往债务的偿还猶豫所对应的保证费不列入补助对象(第5条·第6条)。样式第1~7号对应不同融资类别;丰田市SDGs认证事业者使用样式第2号。 ④补助率·上限·日程·申请要点:补助率原则上为75%(丰田市SDGs认证事业者为100%);补助金上限额为500,000日元/件;金额千日元以下尾数舍去。申请须于融资借入日起14日以内向市长提交「信用保证费补助金交付申请书兼实绩报告书」(样式第1~7号)连同别表第3的附件(一次性缴付证明、信用保证书副本、借换证明、役员名簿、SDGs认证书等)。可采用电子申请或由提出代行金融机构代为提出。本要纲令和6年(2024年)4月1日施行、令和8年4月1日修订、于令和9年(2027年)3月3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