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海外销售渠道开拓补助金(长野县)

实施机关長野県 産業労働部 経営・創業支援課
基于官方PDF全文
上限金额
¥1,000,000
补助率
67%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5日 (剩202天)
适用地区
長野県
单一地区

概要

①事业概要:长野县运用国家重点支援地方交付金,支持县内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本《中小企业海外销售渠道开拓补助金》对中小企业到海外参展、商谈会、目的为扩大客户的招待会等的出展费用进行部分资助,涵盖线上展会。预算上限2,000万日元,申请按先到先得受理,达预算即截止。 ②对象:在长野县内拥有主要事业所、属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项第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者中从事制造业或软件业的法人及个人,以及中小企业等协同组合等团体。被大企业持有发行股份1/2以上等「视同大企业」不在对象之内。同一年度每家最多1次,对相同展会的再申请自令和8年3月起最多累计3次。 ③补助对象经费及内容:可补助费用包括出展料、装饰料、翻译费、印刷装订费(翻译费上限10万日元,分发物上限15万日元)、外文版PR视频制作费、运输费、差旅费(原则上经济舱往返机票及燃油费、机场使用费、出入境税、保险费、县内出发地到机场的铁路费,国际观光旅客税除外)、住宿费(参照国家公务员级别十级以下基准每人一夜)、贸易专家酬金(上限100万日元)。仅限海外举办,以消费者销售为主或已受其他国内政府补助的展会除外。 ④补助率·上限·进度·申请要点:补助率为对象经费(不含税)2/3以内,上限100万日元(1000日元以下切舍)。受理期间令和8年3月2日(周一)至令和8年12月25日(周五)17时必到,对象展会须在令和8年3月2日至令和9年1月31日间出展。交付决定前的申请发包合同与付款原则上不在对象,但提交事前着手届(最早令和8年3月1日起)后,自届出日起的合同可纳入对象。需将事业计划书(样式第1号)、登记簿誊本、公司介绍、展会概要、贸易专家概要等发送至 chusho@pref.nagano.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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