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羽村市:「令和8年度(FY2026)环境配慮事业助成制度」

实施机关羽村市産業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上限金额
¥300,000
截止日期
2027年2月1日 (剩240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由东京都羽村市实施的环保事业补助制度,旨在扶持市内企业开展环保对应和节能减排项目,推进碳中和社会建设。 补助对象为在羽村市内设有总公司或营业所的法人及个人事业主,原则上不限行业。 补助对象经费包括环保设备导入、省能源改造、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等,具体补助上限额和补助率根据事业内容而定。 申请者需具有已认定的环保事业实绩,或正实施新的环保事业并环保贡献明确。 申请者应确认令和8年度(2026年度)的申请受理期间,并提前准备必要材料以确保及时申请。

标签

设备投资节能・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