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地产地消型可再生能源及储能设备导入促进事业 令和8年度申请受理

实施机关東京都産業労働局、公益財団法人東京都環境公社(東京都地球温暖化防止活動推進センター/クール・ネット東京)
基于官方网页
上限金额
¥200,000,000
补助率
80%
实际支出 × 补助率 = 补助金额 (有上限)。支出小则按此比例补助,超过上限则按上限金额发放。不是中签率。
截止日期
2027年3月31日 (剩298天)
适用地区
東京都
单一地区

概要

1 商业概况:东京都市政府是一个赠款方案,支持当地来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再充电设施、再充电振兴系统以及仅储存电池,以实现东京零排放。 在2019财政年度,在区域振兴菜单中增加了太阳能汽车港口,以加强对无玻璃产品的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支持。 2 学科:学科须在东京为私营公司,个体工商户,学校公司,公共基金会,医疗公司,社会福利公司等开设办公室或经营业务. 总公司的位置可能位于东京以外,但在东京安装菜单中,设施和消费设施必须位于该市. 任何属于税收、犯罪处置、东京停职或黑帮关系的人,都无资格。 3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 目标设施是太阳能,风力,生物质能,小水电,太阳能热能,生物质能热能等再生发电设施. 目标成本限于公司必要和适当的设计成本,设备成本,施工成本等. FIT/FIP认证的设备、卖方的业务和其他与相同费用相重叠的赠款都不符合资格。 4 辅助费率,上限,时间表,应用点: 对有额外要求的中小企业,最高补助标准为5/4以下,通常的再能源制度为2/3以下的中小企业,1/3以下的大型企业,4/3以下的中小企业等. 原则上,单电池的上限为20亿日元,单电池为900万日元,大公司为800万日元. 2019年4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预算一达到,申请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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